松山慈惠堂2011慈惠文化季
弘揚母愛表孝心.慈悲教化念恩情
全國「孝悌楷模」選拔與表揚活動簡章
壹、活動宗旨:
一、
為復興中華文化,弘揚固有倫理道德,提昇社會人文精神,透過孝悌楷模表揚活動,形塑孝悌人文教育典範。
二、
鼓勵青少年重視傳統倫理,長上盡孝、同儕友愛、社會感恩,促進社會祥和溫馨、提升人文價值與意涵。
三、
鼓勵青少年均衡發展,發揮見賢思齊之影響,培養篤實踐履之學習典範。
貳、選拔對象:以國中、高中職在學之青少年學生為主要推薦甄選對象,參加選拔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至少二者:
一、 倡行孝道、實踐孝悌,其具體事蹟,足為導正社會不良風氣者。
二、 家境清寒,求學環境困頓,但仍刻苦好學,勉力學習各項專業技藝或課業,同時孝順長上,經其父母、師長、同學、周遭親友及鄰居證實者。
三、
失依、失怙、或父母、祖父母、兄弟姐妹、親人等長久臥病,但不失孝順樂觀美德,刻苦向學,或代為照顧弟妹、或服侍長上湯藥、或協助操持家務,或半工半讀維持家計,其事蹟昭彰確實,感人肺腑,足以證明其堪為社會楷模者。
四、 其他優良事蹟具體昭彰,確實堪為人楷模之孝悌事蹟者(請檢附照片或足以證明之文件)。
以上條件之個案,若屬政府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(請檢齊證明文件)者,優先予以考慮。
參、獎勵:
一、
預計錄取孝悌楷模共250名,其中國中約200名、高中職約50名,每名頒發紀念品乙份、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,並定於民國100年5月1日晚上6:30假臺北小巨蛋展演場,邀請中央行政首長或社會賢達予以頒獎,以電視實況轉播之方式公開表揚,彰顯受獎人之孝行價值與精神。
二、
擬將獲選本年度孝悌楷模之優良事蹟撰寫彙集成冊,以供全國為孝行典範。
肆、推薦方式:由本堂函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轉函各所屬機關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,以推薦符合相關條件對象。請填寫本簡章所附之「2011慈惠文化季全國孝悌楷模選拔孝行事蹟推薦表」,填妥後,並請附上相關証明文件,以掛號之方式郵寄至:「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51巷33號、松山慈惠堂孝悌楷模甄選工作小組收」、或採電子郵件的形式,電郵至以下電子郵箱:sstht.tp@msa.hinet.net,標題註明「2011慈惠文化季孝悌楷模推薦」即可。其推薦文件內容格式如下:
一、
「2011慈惠文化季全國孝悌楷模選拔孝行事蹟推薦表」:請見本簡章文末所附。本表必填,未填則不予受理,請按欄位條列、分段其重要孝悌事蹟之大意。
二、 承上,如限於篇幅而未盡詳實者,可再另附說明文件,具體敘述其孝悌事蹟,亦可佐以相片數幀說明,格式不拘。
三、
請附受推薦者現行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(或電子檔案),無則不予受理。
四、 足資證明其孝悌事蹟文件影本(如無則免)。
五、 本人半身近照一張(必需)及有關孝悌事蹟照片若干張(如無則免)。(請於照片背面註明主題及姓名)
伍、評審:本案分為初審及複審。
一、
初審:由各推薦單位第一階段審查,敬請擇優推薦,名額不限。
二、
複審:由本堂邀請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甄選委員若干人,召開審查會進行評審。對所推薦之候選人,若認為有需要時,得就其家庭狀況、生活言行及請獎事蹟,派員訪問瞭解,搜集資料,提交評審會議,寧缺勿濫,並於規定時間內,將複審結果連同有關資料,向2011慈惠文化季籌備委員會進行彙報。
陸、推薦日期:自即日起至100年3月10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柒、評審與公佈:預定於民國100年3月15日前完成複審工作。並於民國100年3月20日於松山慈惠堂網站(http://www.sstht.org.tw)公佈得獎人名單。
捌、頒獎日期:預定於民國100年5月1日晚上6:30假臺北小巨蛋展演場,邀請中央行政首長或社會賢達予以頒獎,以資表揚。
玖、辦理單位:
松山慈惠堂
堂址: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51巷33號。
聯絡人:郭家駿
電 話:02-27261735 分機205
傳 真:02-2726-8443
拾、附則: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則依2011慈惠文化季籌委會之決議辦理。
拾臺、本活動訊息可見於網際網路,請詳見本堂網站:http://www.sstht.org.tw,點選「最新活動」閱讀。
拾貳、本簡章及推薦表電子檔可至本堂網站:http://www.sstht.org.tw,點選「檔案下載」下載。